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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聚焦执行丨唤醒“终本”案件,兑现“真金白银”

2024-04-29 17:43:51 来源: 作者:王鹏超、徐聃 访问数:

26年了,这个案子终于结束了,感谢法官帮我们了却一桩心事!”在溧阳法院执行局内,被执行人赵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完成了案款的交付,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并对执行法官连声致谢。

1998年,赵某因承接工程,陆续向李某借款7万元。2002年2月,李某与赵某商谈还款方案。赵某出具还款计划一份,承诺在2个月内还清。到期后,赵某未能归还。2003年,赵某又因承接工程需要,向李某借款1万元,并就此前借款一并出具借条。到期后,赵某亦未能归还,经双方结算,赵某共欠李某借款本息10万元。后李某多次催要无果,为追回借款,故诉至法院要求判如所请。裁判文书生效后,赵某未履行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能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赵某在外工作多年,行踪线索也未能掌握,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案件虽终本,执行不终止。2020年,李某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在财产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即将退休,其名下有一张银行卡定期发放工资,依法予以冻结,并定期进行扣划、续封。2024年2月,该案本金全部执行到位。赵某与李某就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给付完毕。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沉睡”多年的旧案被“唤醒”,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只是其中之一。一直以来,溧阳法院畅通终本案件的激活、退出循环机制,对当事人提供的新执行线索进行核查,发现房产等可供执行财产的,第一时间进行控制。对于年代久远,未采取过网络查控、限高纳失等措施的“老案件”,应恢尽恢,快速办理,以实际行动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案件“终本”不是“终点”,执行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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