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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溧阳法院一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

2024-06-27 13:45:26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近日,我院干警杜平、王筱雯编写的《原执行董事在改选出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召集股东会,不能认定召集程序瑕疵——朱某某诉某设备公司公司决议撤销案》入选《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公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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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案例

原执行董事在改选出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召集股东会,不能认定召集程序瑕疵——朱某某诉某设备公司公司决议撤销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苏04民终484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3.当事人

原告(上诉人):朱某某

被告(被上诉人):某设备公司

第三人:高某某、费某某

 

编写人: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平

王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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