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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我院南渡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农产品质量责任纠纷

2015-06-23 16:04: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近日,我院南渡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农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原告系种粮大户,在被告某供销社购买了10吨复合肥,因复合肥钾元素不达标,导致水稻减产,经检测,该复合肥为不合格产品,原告为此诉至我院,要求被告对其损失进行赔偿。因水稻减产损失的具体金额及复合肥不合格与水稻减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确定,原告在起诉时即申请了鉴定。承办人薛凯在接到案件后,考虑到鉴定难度较大、耗时较长,且增加诉讼成本,遂及时与双方进行了联系,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均表示待鉴定结果确定后再谈。

     案件移交鉴定后,我院鉴定室积极查询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并召集双方就相关鉴定问题进行听证。鉴定室负责人在告知双方本案鉴定面临的困难后,认为双方有调解的意愿,经与案件承办人联系,告知双方到南渡法庭找案件承办人主持调解。
     2015年6月17日,双方到南渡法庭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态度诚恳,表示应负的责任绝不推卸。经不断协调,双方在赔偿金额上的分歧也逐步缩小,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履行了部分赔偿款,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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