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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人肉代购”假药获刑 店主庭上后悔莫及

2018-04-16 14:21: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伴随着 " 海淘 " 热和微商的蓬勃发展,代购成为了一种新兴的职业。很多人认为 " 手机在手,全球商品任我买 ",包括一些药品在内,商家代购的形式和品种越来越多。而国家药品管理规定,未经政府部门审批,没有获得注册批文的进口药品一律视为 " 假药 "。近日,溧阳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假药案,代购店店主陈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陈某经常看到一些网络代购,在旅游的同时也能赚钱,他于是就在溧阳市经营了一家代购店,通过 " 人肉代购 " 或海外直邮等方式购买了一些进口商品。
  2016 年5月至2017年7月1日期间,陈某在不具备药品销售资质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代购店内,明知其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进的眼药水、感冒药、止咳药等药品系假药,仍向他人销售假药。2017 年 7 月 1 日,公安机关在陈某代购店的货架上、行李箱中、仓库里共查获49种药品296 盒。经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这些药品均为假药。
  庭审中陈某后悔的说道," 受网上代购影响进入代购这个行业,由于法律知识淡薄误入歧途,请求从轻处罚 "。
  溧阳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陈某犯销售假药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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