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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网友相约抢金店 “装备齐全”进牢房

2017-05-04 16:49: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发家致富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努力学习、辛勤劳动、勇于创新等,但偏偏有人热衷于“走捷径”,目标达不成反而误入歧途。近日,刘某与王某因抢劫罪(预备)均被溧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6年10月,刘某、王某通过网上QQ聊天认识之后,两人因经济拮据,预谋实施抢劫金店。王某听刘某说溧阳很多金店的店员少,客流量也不大,抢劫难度较小,遂专程从外地赶到溧阳和刘某会合。10月23日下午,两人对抢劫过程再次进行了密谋,并具体分工。随后,刘某骑摩托车带着王某到安徽等地购买了准备作案时使用的雨衣、头盔、手套、砍柴刀、榔头、汽油等物品,并对摩托车进行喷漆改装颜色。当装备齐全后,刘某、王某两人于当晚7时许,携带作案工具至溧阳市溧城镇西大街寻找抢劫目标,因西大街金店大且人多而未敢作案。同日晚,被告人刘某、王某在民宿入住后密谋次日到常州市奔牛等地抢劫金店,因形迹可疑,次日早晨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而未能实施。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准备作案工具、制造条件,欲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预备)。被告人刘某、王某系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王某均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故法院作此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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