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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暖心回访 为未成年人播撒关爱雨露

2021-07-26 16:42:21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等义务,与此同时,当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甚至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时,人民法院有权作出撤销监护人资格和变更监护人的判决。7月21日、22日,溧阳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的干警们趁着孩子放暑假,走访了上一年度办结的撤销监护权案件的两名未成年人。

    此次回访,分别在孩子家中和课外班所在地进行,在交流中干警们耐心细致地询问了孩子们目前的学习和生活状况,鼓励他们保持乐观的态度,刻苦学习,以积极心态面对生活中暂时的困难,并叮嘱监护人(孩子的祖父母)照顾孩子的同时也要保重身体。交谈中,孩子们表示很感谢法院作出的撤销父母监护权的判决,使其重新有了新的监护人,也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实实在在的帮助,他们会珍惜叔叔阿姨给予的关心和爱护,好好学习,回报辛苦抚养自己的爷爷奶奶。在这些孩子身上,干警们看到了强劲的内生力量,如雨后春笋一般蓬勃向上。

    虽然小小的他们经历了生活的考验,但依旧充满阳光、向往美好,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法官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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