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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医患矛盾化解难 合作息讼显真章

2022-02-23 09:27:47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20215月,家住天目湖镇的王某因左手割伤前往本市医院治疗,因伤情严重在短短的二十余天内接受了多次手术治疗,但其手指在术后未能正常活动,王某为此心有不满。之后,王某以医院未在术前告知风险并致其伤残,前往医院与医生发生争执,并摔坏了医生的眼镜,双方矛盾加剧。202111月,王某一纸诉状将医院诉至溧阳法院,在诉前调解阶段双方各执一词、情绪对立,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无法推进,随即案件转入诉讼程序。

该案移交民一庭卞建忠法官办理后,卞法官通过庭前反复阅卷研判、与当事人逐一沟通交流等方式,准确把握案情,有效安抚当事人情绪;庭审中,针对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即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如有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等问题,积极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意见。司法实践中,因上述争议焦点涉及医学专业领域,需要通过司法鉴定予以分析判断,而司法鉴定需要很长鉴定时间、花费高额的鉴定费用等,势必会增加当事人的时间、金钱成本,且还不一定能够达到解心结、化纠纷的效果。考虑到以上因素,有着多年医患纠纷化解经验的卞法官主动与溧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对接,与该处的调解员、医学专家联动参与纠纷处理,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得到了医患双方的一致认可,该案以撤诉结案。至此,该矛盾纠纷仅历经30个工作日就圆满化解。

“公平正义”“案结事了人和”是人民法院审执工作的追求目标和努力方向,而调解无疑是解决矛盾纠纷众多方式中更好节约司法资源、更易缓和紧张情绪的一种良好举措。此次医患纠纷的高效妥善化解,是本院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专业调解组织调解的一次成功实践,更是本院进一步强化与人民调解组织等社会力量协作的有益探索,势必将成为纠纷化解过程中的一种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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