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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在树林里开设赌场?依法判刑法不容情!

2023-01-16 09:35:5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为掩人耳目、逃避打击,谢某竟然开起了野外“流动赌场”,组织他人在不同的树林里招揽参赌人员赌博,从中抽头渔利。近日,溧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被告人谢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人员开设赌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简要案情

2021年4月,被告人谢某组织他人在溧阳市天目湖镇某村南侧树林内开设赌场,纠集高某、丁某、蔡某等赌博人员赌博,涉及赌资十余万元,谢某抽头渔利三千三百元。

翌日,尝到“甜头”的谢某再次组织他人在天目湖镇另一个村的东侧树林内开设赌场,纠集金某、高某、丁某、蔡某、董某、李某等赌博人员赌博,涉及赌资二十余万元,谢某抽头渔利三千二百元。当日下午,公安机关开展查禁赌博活动,该赌博窝点被捣毁,现场查获赌资十余万元。谢某见状不妙,从赌博现场逃跑,在宜兴市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退出违法所得。

法院裁判

溧阳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人员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谢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被告人谢某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理。据此,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谢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谢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人员开设赌场,雇佣望风人员、接送车辆,并联系了专门的推庄公司和召集赌客的“苍蝇头子”,虽然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在不同的偏僻树林内设置赌场,但有专门的赌博召集人员和口口相传的消息传递渠道,故赌博场地具有开放性、公开性和宣传性,是一起典型的开设赌场罪案例。

法官说法

不管是参与赌博还是开设赌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沉迷赌博不仅会让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可能造成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赌博于个人、家庭和社会而言,百害而无一利。春节将至,奉劝大家严肃娱乐圈、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警惕不良风气侵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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