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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劳动纠纷系民生 多方调查解困局

2013-04-09 16:46:2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我院执行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高度重视劳动争议类民生案件,近日,在较短时间内帮助申请人杨某执行到加班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杨某自200910月进入某养殖场工作以来,不仅长期未享受到休息权利,更未获得任何加班报酬。201210月,杨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杨某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效,且该养殖场需给付杨某加班工资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我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地址信息错误,文书无法送达。而申请执行人杨某系南京人,其回到南京后更换了手机号,杳无音讯,这无疑增加了执行难度。基于该养殖场所养殖物种较为特殊,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当地,询问了当地村委和村民,通过多方调查得知养殖场位于上兴至溧水方向,并通过摸排终于确定了具体地址。执行法官来到养殖场后,迟迟未见到养殖场负责人,在场工作人员均是外来务工人员,都不知道如何联系到养殖场负责人,于是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养殖场。几天后,养殖场负责人主动联络上我院执行局,并全额支付了杨某的加班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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