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9 16:42:15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近日,我院执行局在被执行人蒋某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借助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登记表寻找到蒋某,并促成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顺利和解。
蒋某驾驶摩托车途经溧阳104国道某路段时,与横穿马路的三个行人发生碰撞,事故致车辆损坏、5人受伤。经市交警大队认定,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撞三人中,一人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另两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轻伤。三人与蒋某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但蒋某在判决生效后仍拒绝履行,于是三人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蒋某系在校大学生,父母离异,无任何收入,其母亲出面表态愿意解决此事,但无法拿出11万余元的赔偿金额,希望申请执行人适当让步。在执行法官联系双方准备就赔偿额进行协商时,出乎意料的情况发生了,蒋某及其父母突然拒接电话甚至关机,随后下落不明,蒋某本人也从大学毕业,不知所踪,导致该案件的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前往蒋某曾就读的院校调查,在学校的配合下,查阅了应届生就业登记表,从中获悉蒋某在常州一家建设类公司就职,于是执行法官不辞辛苦,对常州市内较大的建设公司逐个调查求证,最终找到了在常州第二建设公司工作的蒋某。执行法官向蒋某阐明了逃避履行义务的后果,蒋某及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由于工作不久,蒋某本人没有太多积蓄,后在其父母的帮助下,主动和申请执行人联系,与对方顺利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