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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依法强制搬迁 守护诚信建设

2019-03-14 15:25: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3月12日上午9时,我院执行局10名干警赶赴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涉案房屋现场,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搬迁,溧阳电视台和执法记录仪予以监督见证。
  去年10月,我院在执行原告邮储银行溧阳支行与被告姚某签订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因被执行人姚某迟迟未履行法定义务,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依法公开拍卖姚某抵押的房产。拍卖成功后,我院发布了强制搬迁公告责令姚某清空并搬出房屋,但仍无回应。2019年2月,在公告期满且买受人吴某办理完房产变更手续后,被执行人仍未配合,我院依法启动了强制搬迁程序。
  在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未果,再三敲门无人回应后进行了告知说明,并进行强制开锁,执行人员和电视台记者先行进入房屋,清点物品的同时摄影摄像,期间被执行人家属主动回来了解情况,执行法官向其进行了释明。整个搬迁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在执行人员的统筹部署和有序推进下,搬迁工作经过3个小时顺利结束。    

  此次法院依法强制搬迁,及时兑现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守护了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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