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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路上一次特殊的生日....

2022-06-06 15:54:58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快回来吹你的生日蜡烛!”

“等爸爸办完这个案件就回来啦,再等等……”

在生日当天晚上,挂完电话的安彪法官看了看时间,打开手机微信视频,与一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连线。

为开辟新疆旅游路线,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向某房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租赁了6辆房车,并支付了部分租赁费用,但受疫情对新疆地区旅游业的影响,A公司在无法正常运营的情形下,无力支付剩余车辆租赁费用,B公司经多次催讨无果后,遂向溧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对A公司财产及经营状况的摸排、调查,执行法官安彪发现A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按照法定程序应对A公司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限制、惩戒措施。但考虑到A公司确因存在经营困难的情形才无法支付剩余租赁费用,若直接将该公司纳入失信名单将会严重影响后期公司的经营发展。

为此,安彪法官认真对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要求,综合双方的争议焦点、利益均衡点,在耐心细致地厘清事实、释法说理下,使双方在互信、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沟通并最终促成双方同意和解。因双方的公司和律师都在外省,疫情期间无法前往溧阳法院,经过商谈双方约定在当天晚上通过微信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云和解”,最终B公司同意在案外人为A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与A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保障了公平正义“不掉线”。

“安法官辛苦了,非常感谢您!”案件和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对溧阳法院执行局公正执法、有效执结案件表示充分肯定,并一致向执行局法官安彪表示由衷感谢。

而这一天恰巧是安彪法官的生日,虽然夜已深、家人也已在家中等待多时,但他仍然坚持做好案件的收尾工作以及其他执行工作的梳理,对他来说“案件执结顺利,帮助失信企业修复信用工作就是我最好的生日礼物”。回到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家人已经将饭菜反复热了好几次。晚餐的气氛特别热烈,因为这不仅仅是全家为他准备的生日宴,更是今天执行工作的庆功宴。

下一步,溧阳法院将继续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要求,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引导和鼓励被执行人诚实履行法定义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同时做好治理修复失信企业工作,促进社会诚信进步,推动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总体水平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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