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法院网站!
溧阳市人民法院

闹离婚夫妻缘尽 解心结一别两宽

2022-11-25 09:09:31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九十年代初,张某与李某举办婚礼,并生育一女,两年后补办了结婚证。双方因长期两地分居,感情产生隔阂,多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经过调查和庭审发现夫妻二人仍有感情基础本着修复感情和维护家庭和睦的初衷,承办法官驳回起诉。之后,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更多矛盾,夫妻感情愈加冷淡。

2020年,张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承办法官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和之前起诉情况,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判决双方离婚,并对夫妻财产依法进行分割。依据法院判决,张某应将名下一套房产过户到李某名下,并支付夫妻共同财产一半的数十万元给李某,而李某则承担财产分割费和本案一半的诉讼费,并配合将夫妻名下另一套房过户到张某名下。离婚后,张某与李某本应当“如愿以偿”,但双方未按照判决书履行财产分割义务,多次协商无果后,张某与李某分别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查看卷宗,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认为要解决双方的执行难题,首先要解开双方的心结便将两位当事人约到执行局大厅“谈心交流”执行法官从情理与法理出发细致耐心劝解,双方回归理性,商谈执行相关事宜。最后,张某同意将自己申请执行的案款进行折抵,并当场向李某支付剩余案款,协助李某办理房产过户,李某也同意协助张某办理另一套房产过户。

协议确定后,两人前往溧阳市不动产交易中心互相协助办理了过户手续,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溧阳法院执行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继续紧扣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用心用情做好为民服务的相关工作,让执行既有“力度”更显“温度”。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51667号-1
共有2351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