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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巡回审判进村委,司法服务暖人心

2022-05-23 11:32:09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为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创建乡风文明、弘扬优秀家风、传承孝道文化,5月18日上午,溧阳法院埭头法庭法官走进上黄镇浒西村,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因拒绝支付88岁老人赡养费而引发的赡养纠纷案件。

乌鸦反哺,羔羊跪乳,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赵某(女,化名)今年88岁,育有三子三女,子孙满堂的赵某本该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然而却为自己的晚年生活犯起了愁。赵某在老伴去世后一直独居生活。2017年,赵某一条手臂因病被截肢。2019年,赵某突发中风,一直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平时需要人员护理照料。面对高额的医药费和子女相互推诿赡养的困境,赵某无奈之下将六个子女诉至法院。

该案由溧阳法院埭头法庭韦建军法官具体承办,韦法官在翻阅卷宗后,当即前往老人及子女所在村委了解其基本的家庭及经济情况,并分别给六个子女打电话做调解工作,但子女们各执己见,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老人年岁已高,行动不便,且类似的赡养纠纷在农村具有一定的典型性,韦建军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委,并邀请乡贤、村干部和村民等一起旁听。

庭前,法官结合《民法典》有关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向村民讲述了古代先贤孝道的典故,传达了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展开了激烈的辩论,韦法官耐心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老人子女“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为人子女不应当以任何理由逃避赡养义务。六名子女深受触动,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但对赡养费用意见不一,因无法现场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将择期另行组织继续调解。

巡回审判结束后,现场村民纷纷表示:“这样的巡回法庭真正为困难群众说话,也让大家学到了更多法律知识,我们欢迎法官多来村里开庭!”

巡回审判是司法便民的重要举措,让群众直观地了解法律,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有利于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溧阳法院将不断优化司法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司法工作对社会民事活动的正确引导和法治教育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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