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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溧阳法院召开关于建立“青少年关护员”制度新闻发布会

2022-12-12 10:15:27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12月9日上午,溧阳法院召开关于建立“青少年关护员”制度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云兰主持,常州中院关工委主任陆洪生,溧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捷,常州中院关工委秘书长张纪范,办公室副主任朱正生,溧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鲍克锋,少年及家事审判庭负责人蒋园圆,首批“青少年关护员”代表等出席,多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会上,鲍克锋专委详细解读了《溧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青少年关护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涵盖了“青少年关护员”的任职条件、履职原则、职责范围等内容。

“青少年关护员”是指由溧阳市人民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推选产生,协助人民法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和开展司法延伸工作中,从事关心、关爱、保护、爱护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的人员,他们坚持“重点保护、高度负责、公平公正、依法保密和履职回避原则”,通过法治课程、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家庭教育等工作,并在所有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相应执行案件过程中,广泛开展包括社会调查、纠纷调解、裁判建议、跟踪回访、判后帮教等在内的关护工作。

陆洪生主任与吕捷院长一起为“青少年关护员”工作室揭牌,并向“青少年关护员”代表颁发了聘书。

随后,吕院长分析了“青少年关护员”制度建立的初衷和意义,表示“青少年关护员”制度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推动法治建设进程的守正创新,也是完善未成年人保护、顺畅司法程序运行、构建社会市域治理的使命担当,又是调动多元力量、整合社会资源、监督司法活动的社会司法,还是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有机融合,更是依法保障履职尽责、有效参与司法活动、示范引领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科学规范。同时,吕院长希望“青少年关护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优化完善、总结提高,共同打造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坚实的的“战斗堡垒”,实现溧阳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

陆洪生主任高度肯定了近年来溧阳法院在关心下一代工作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青溧枝”、“延时法课堂”等品牌项目有声有色、可圈可点。溧阳法院此次新建立的“青少年关护员”制度将关工委工作与少年家事审判紧密结合、相互融合,是对关工委工作的积极创新,意义深远,值得点赞,对全市关工委工作也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陆主任强调,做好“青少年关护员”工作要具备“三情”:一是要饱含感情,退休法官数十年如一日的辛勤付出,把美好的年华奉献给了伟大的司法事业,对法院饱含深情,希望“青少年关护员”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支持法院工作;二是要充满热情,深刻认识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现实紧迫性和长远必要性,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自觉自愿参与到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大局中来,把祖国的未来教育好、把民族的希望培养好,始终满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真挚情怀,讲奉献、勇担当;三要发挥激情,“青少年关护员”拥有着丰富的审判、执行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要充分借助该优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发挥余热,让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获,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倾注心血、贡献力量。

会后“青少年关护员”代表陈荣林、少年及家事审判庭负责人蒋园圆就相关问题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五老”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下一步,“青少年关护员”将认真履行关护职责,对涉案和非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关护工作,溧阳法院将经常性组织召开 “青少年关护员”会议,加强对青少年关护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及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关护工作需要时,也将邀请溧阳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担任“青少年关护员”一职,让“五老”在关护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舞台上有所作为、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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