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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二十四节气”丨谷雨:雨生百谷 法润春耕

2023-04-21 09:12:13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谷雨,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六个节气,也是春季的最后一个节气。《管子·四时》云:“时雨乃降,五谷百果乃登”。“谷雨”就取自“雨生百谷”之意,是与农事最为直接相关的节令之一。

芳菲四月花似锦、正是春耕好时节。为保障春耕生产有序进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溧阳法院立足审执职能,用心用情开展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以强有力的司法服务精准助力春耕生产。

庄稼枯黄愁心头 实地勘察真相明

赵某承包了几百亩土地经营水稻种植,孙某在赵某承包土地的南边亦承包了部分土地。赵某每天起早贪黑,精心照顾这片田地,满心期待着今年有一个好收成,谁料部分田地里的大量水稻开始发黄、枯死。赵某认为,发黄、枯死的水稻是孙某在相邻田地喷洒农药造成的,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赔偿水稻减产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竹箦法庭虞建华法官为查明事实,多次前往案涉田地进行调查,并通过走访当地农机生产合作社、咨询专业人员等方式,仔细确认了水稻枯黄原因、受损面积等具体情况,并依法作出判决。

 

山地流转引纠纷 调解春风促和谐

2017年1月,白云村委(化名)与黑土公司(化名)签订《山地流转协议》一份。在履约过程中,双方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审理中,白云村委认为自己按约履行合同,但黑土公司却未按约履行,至今已拖欠三年承包款未支付。黑土公司称当初签订协议是因公司经营需要,但后续了解到案涉山林地位于准保护区范围内,不能进行开发利用,故向白云村委提出了解除协议,白云村委口头予以同意,其无需再支付相应租金。

考虑到春耕在即,该案涉及到白云村委多位村民权益,为确保案件审理不耽农时、不误农事,天目湖法庭副庭长周兰深入乡村开展巡回调解,认真倾听村民们的意见建议,并当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周兰从“乡土情”出发,从法理、情理、心理等方面入手,释法说理、耐心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节省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还为春耕生产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保障。

鱼塘养殖正当时 温情执行显关怀

“谢谢法院的理解与支持,我辛辛苦苦养的鱼可算是回点本喽。”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周某一边在交接笔录上签字,一边向执行干警真诚致谢。

2022年初,周某与当地村委因鱼塘承包问题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清除案涉鱼塘上的养殖物及附属设施,并将鱼塘返还给村委。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村委多次协商无果后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周某仍然态度强硬,坚持不肯向村委返还鱼塘。执行干警觉得周某抗拒执行可能事出有因,于是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找寻周某。经过一番沟通洽谈,执行干警了解了周某的顾虑,原来周某并非不愿搬迁,只是天气较热,鱼苗生长缓慢,立即起鱼将造成巨大损失,周某希望村委能宽限时日,待鱼苗成熟出售后再返还鱼塘。执行干警根据周某陈述,仔细核实了鱼塘、鱼苗等情况,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沟通。最后,双方当事人就鱼塘清理返还问题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后周某按约履行了义务,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得到妥善执结。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在春耕。当前正值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溧阳法院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把司法惠农贯穿在每一个环节,把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门口,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护航乡村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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