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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六年纠纷终化解,远方遥寄锦书来

2024-03-18 15:57:33 来源: 作者:李琛洁 访问数:

劳动者张某于2018年在溧阳某建设公司承包的位于安徽省广德市的某工地受伤,伤势严重,住院治疗及康复就历经三年有余。医疗期结束后,张某就受伤赔偿的事宜与公司方多次协商,但受到实际施工人难以查清、工程款项清结等多方因素的原因,公司未能及时向其支付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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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主张,张某走上了多方维权信访投诉之路,2023年年初,张某来到广德市信访部门,在信访部门组织的协调会上,住建局、建设公司与张某达成了“双方议定鉴定机构,劳动者提出赔偿方案,建设公司审核是否支付”的笼统方案,会后,张某前往双方选定的某鉴定机构进行人身损害鉴定,但鉴定结论提出后,公司与张某就赔偿事宜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10月,无奈的张某只能将案件诉诸司法,因其诉讼能力有限,多方咨询后张某在工程所在地安徽省广德县法院提起了上述赔偿之诉。该案经广德法院审查后认为,原被告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广德,故广德法院没有管辖权,对张某的起诉,不予受理。

2024年1月,张某向我院起诉该建设公司请求赔付人身损害各款项,承办人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联络,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双方争议解决的焦点,又了解到张某因受伤身体状况不佳,事情如果不能在这次得到妥善处置,对其身心都会造成更多伤害。2月28日开庭前,承办人通过与公司、劳动者反复的沟通,最终双方就赔偿数额和支付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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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第一笔赔偿款我已经收到了,感谢你为我的案件做的工作,我给您和您的团队寄了一面锦旗,略表我的感激。”近日,承办人接到了张某打来的电话,也收到了他寄来的一面锦旗。

“心系百姓苦,弘扬正能量”正如张某在其锦旗上写道的那样,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力争让老百姓通过最少次数的审执维权,收获到实实在在的定纷止争,是溧阳法院工作的永恒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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