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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法庭新“枫”景 | 穷尽手段送达 远程高效调解

2024-05-20 14:09:30 来源: 作者:张慧姗 访问数:

“滴滴……”5月11日下午,溧阳法院天目湖法庭书记员李文琴的手机微信提示音响个不停,只见当事人双方在微信群里你一言我一语,就劳务费如何支付的问题反复磋商……

原告张某与被告宋某系雇佣关系。2023年期间,宋某雇佣张某安装除尘器,总劳务费近20000元,之后宋某陆陆续续向张某结算了部分劳务费,但仍有部分费用未结清,故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宋某支付剩余劳务费。

法律文书送达既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环节,更是系好审判工作的第一颗“扣子”。在本案的送达过程中,书记员李文琴先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对系统查询到的宋某名下电话均进行了联系,但宋某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后又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将应诉材料邮寄至宋某的户籍地址,但因无人接收而被退回。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诉讼标的不大,如果能联系上宋某即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更加快速地解决纠纷,故书记员李文琴为此不间断拨打宋某电话,并尝试用微信联系的方式进行多次联系,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联系上了宋某,成功送达了诉讼材料。

恰逢承办法官外出培训,基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且人均在外地,在充分征询双方意见,并经承办法官授权协助组织调解下,书记员李文琴积极搭建微信调解群,组织双方当事人线上陈述案情,引导双方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充分展开协商,并同步进行案件录入、笔录制作等工作。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快速达成一致调解方案,该起送达遇难题的劳务合同纠纷在不到一小时内就得到圆满解决,切实让案件当事人体验到了“指尖”上的解纷服务。

近年来,溧阳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采用多种送达方式,不断拓宽解纷渠道,将“智慧调解”延伸到微信端口,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打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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