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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纸短情长,字字滚烫!

2024-11-20 16:11:37 来源: 作者:王筱雯 访问数:

溧阳法院收到一封来自当事人的感谢信,表达了对法官周作飞、法官助理王筱雯、书记员张海妍、执行干警刘聪聪的感谢

信中讲述了当事人顾某从得知房屋被查封的焦虑、到准备执行异议材料的困惑,到案件快速立案审查处理的心安,再到执行裁定生效、房屋顺利解封的喜悦,表达了对溧阳法院干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耐心解答、担当作为的充分肯定。

案情回顾

本院在审理某建工公司与河北某房地产公司等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中,根据某建工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本院查封了登记在河北某房地产公司名下的商品房。案外人顾某提出异议称,在法院查封之前,其已经签订书面买卖合同购买案涉房屋,已付清全部购房款并实际占有使用案涉房屋,请求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

在此过程中,案外人顾某在得知其购买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心情十分焦虑不安,执行干警刘聪聪耐心指导其准备相应执行异议材料并第一时间将异议材料移送至民二庭审查。民二庭法官助理王筱雯在收到执行异议材料后,考虑到当事人身在外地,路途较远,在电话中为顾某进行法律释明、耐心解答,告知其邮寄相应的补充材料进一步佐证其主张。民二庭法官周作飞在认真审查执行异议材料后,快速处理了该案外人执行异议一案,对案外人购买的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商品房排除执行,依法保护房屋消费者的物权期待权。裁定生效后,法官周作飞、书记员张海妍就房屋解封一事对顾某进行了耐心解答,持续跟进,案涉房屋得以顺利解封。

感谢信.jpg

一封当事人的感谢信,在质朴的言语中表达了群众对溧阳法院工作的认可与支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溧阳法院干警将继续做好执行、执行裁判工作,牢固树立并践行权益保护理念,坚持高效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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