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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裁判是怎样写成的》有感:融汇法、理、情,用心谱写裁判乐章

2022-03-31 09:43:27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经典文书来源于对案件的精准把握,也来源于法学理论的深厚积淀;来源于理性外表下的殷殷情怀,也来源于对话式文书的孜孜以求。快乐合议,快乐书写。青灯黄卷,其乐何如。”这是李广宇大法官在《裁判是怎样写成的》一书中,法官助理记录的他们在第四巡回法庭的工作方式,也深刻总结和概括了一篇经典的裁判文书所应具备的基本要素。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干警,常常只顾着怎样快速有效地审结案件,却忽视了裁判文书的重要性;常常只注重裁判文书中的判决结果,却忽视了如何说理、让当事人信服才是好的裁判文书的灵魂。读完《裁判是怎样写成的》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是:一篇经典的裁判文书,要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好的裁判应当讲清法理。如何让人“看得见”司法公正,裁判文书中除了需要公开事实认定的过程外,还应当适法得当,论理充分。文书的说理与论证才是裁判公正的核心,是案件事实与裁判主文的桥梁。李广宇大法官积极倡导的“对话式裁判”,即“跟当事人对话,逐项回应原告的诉讼请求,只要有的放矢,充分说理,就能有效提升司法裁判的接受度”。具体到文书写作中,就要求法官要学会在复杂案件之中抽丝剥茧,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然后针对焦点一一回应。唯有如此,才不会出现“置当事人之论点于不顾,胜诉者,有侥幸之感;败诉者,心有难服之处”的怪象。

好的裁判应当讲透事理。案件事实是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确定民事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客观事实都是“过去”的事实,作为裁判者首先要通过庭审、运用证据规则、经验法则等对案件事实进行判断、认定,从而推导出最接近客观真实的法律事实,使已成为“历史”的客观事实得以重现。在这个推导过程中,每一位裁判者做到细思量,重实地勘察。正如李广宇大法官为了查明宅基地如何被占用而选择直奔现场就地办案,为了一个搬迁纠纷案件亲自到塌陷区,为了一个地址灾害案而去现场勘查“死亡路段”等等,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写好裁判文书,实地走访、调查是必不可少的,正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好的裁判应当阐明情理。感人心者,莫不先乎于情,裁判文书也不例外。法律是司法机构和法官应当掌握的“灵丹妙药”,法律以外的道德、人情也是司法过程中不可忽略的。正如卡多佐的名言:“不管法律规范表现的多么严格,实际并没有失去悲天悯人的品质”。在辉县1700余名水利伤残民工要求提高抚恤金标准的再审案件中,李法官便提出“带着感情去办案”新思路,在裁判文书中,一方面对案件性质进行了定性,另一方面又大量篇幅表达对农民工的理解与同情。这份被誉为“最高法史上最温情判决”,得到了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好评,更为法官树立了榜样。

李广宇大法官这本《裁判是怎样写成的》是一本实用的法律读本,作为年轻的法官助理,应当常读常思,在实践中不断学习进步,用心撰写裁判文书,成为李法官书中所讲“接过火炬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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