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1 10:54:46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2021年10月8日是我第一次在溧阳市第二实验小学上法治课,当时我手里紧抓着准备的稿件故作镇静的走上讲台,即便已经看过很多遍课件,但授课时还是不免紧张,以至于语速“狂飙”、汗流浃背。从一名法官助理到一名法官老师,虽然身份转变,但司法为民初心不变。有赖于同学们的高度热情和积极配合,给予我这位“小白老师”充分的信任。在与他们一点一滴的互动中,我变得越来越自信了,慢慢地我融入他们了,在“为什么他会那么做”“你遇到了会怎么处理”等提问中,我收获了快乐与成长。
“师者,人之模范也”。在学生眼里,老师是“吐辞为经、举足为法”,一言一行都给学生极大影响,所以在每次授课前我会再三提炼相关法律用词,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透每一个法律知识点。当听到他们口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高空抛物”“无权处分”等词语时,总有一股快乐和自豪涌上心头。
在与同学们的接触中,除了收获快乐,我还收获了成长。在一次网络防诈授课中,我告诉同学们“在网络上不能随便将个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同学们异口同声道“这个当然知道”。当我追问“平时你用什么软件和朋友聊天呀”,有位同学回答道“我追一位游戏主播,我在他的QQ群里,我经常和他聊天”。我问道“你认为天天在群里和你聊天的主播是不是陌生人呢”,该同学回答道“因为我知道他的账号名称,而且还实名认证了,所以我们不是陌生人”。经过这么一番对话,我认识到不仅要注重传授同学们法律知识,还要帮助理解一些非法律知识点。于是我调整了授课形式,在之后授课中我都会额外问一些关联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交流,从同学们的角度思考并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
《礼记·学记》中提到“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延时法课堂”既是一个你来我往、思想碰撞的过程,也是一个教学相长、双向发力的过程,通过良性互动、情感交融,引发共鸣、获得认同,既培育法治理念、提升授课水平,也让同学们学有所乐、学有所获。相信,法官老师乐教善教,同学们乐学善悟,双方共同奔赴同一个目标,必能点燃法治思维火炬、照亮前行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