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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张贵云诉被告陈亮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2023-12-20 16:59:33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苏0481民初11381号

陈亮

本院受理原告张贵云诉被告陈亮(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78****6835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原告诉1.判令被告返还其不当得利7000元;2.判令被告以不当得利7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判令被告承担此案全部诉讼相关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15日,并定于2024年2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南渡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十二二十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周岳,联系电话:0519-87622092,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南渡人民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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