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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蒋欲晓诉被告戴亚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2023-12-25 17:11:21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公 

 

2023)苏0481民初11012

戴亚平

本院受理的原告蒋欲晓诉被告戴亚平(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231973****737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原告诉称:1.依法判决被告归还原告本金200000元。2.从起诉之日起,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上述借款支付清日止。3.判决被告支付律师费12800元,担保费500元。4.该案涉及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以及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之日(或者公告期届满次日)起15日、30日。本案于2024年2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万柏松,联系电话:0519-87033750,联系地址:溧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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