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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姜双凤诉被告惠州市家家旺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2024-02-06 16:31:22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苏0481民初12345号

惠州市家家旺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姜双凤诉被告惠州市家家旺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07****74XW)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原告诉称,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劳务工资35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15日,并定于2024年3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合议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二月六

 

承办法官:鲍克锋、李琛洁,联系电话:0519-87035622,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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