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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赵全彬与被告芮伟忠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2024-03-25 22:39: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苏0481民初1926号

芮伟忠: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全彬与被告芮伟忠(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69****2812)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原告诉称: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1159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并定于2024年5月13日上午9:30时在天目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李丽,联系电话:0519-87166503,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天目湖法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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