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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耳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吕超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2024-04-16 16:43:49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苏0481民初947

 

吕超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耳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吕超(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90****5437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原告诉称,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人民币3609.02元、利息、罚息123.85元(截至2022年3月16日)2、请求判令被告2022年3月17日起,以3609.02元为基数,年化24%的利率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等费用,直至原告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逾期利息暂计至2023年10月11日为1378.65元,标的合计5111.52元);3、因本案引起的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63日上午9时在本院竹箦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十六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潘忠,联系电话:0519-87166523,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竹箦人民法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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