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6 16:19: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6)苏0481民初7176号
溧阳岸田渔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史华平、李红珍诉被告吴戈、溧阳岸田渔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并定于2017年5月8日上午9时在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合议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三月三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陈伟,联系电话:0519-87116921,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邮编: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