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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顾文保与被告尚正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2015-08-31 11:38: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2015);溧速民初字笫01170

尚正平:

本院受理的原告顾文保与被告尚正平(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31963****2259)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和证据材料等。原告诉称:1、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100000元;2、判决被告自201541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直至履行完毕为止;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30日,并定于2015124日上午9时在本院速裁中心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合议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吴立民,联系电话:0519-87032158,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速裁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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