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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王德义诉被告王立山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4-01-17 16:45:48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2023)苏0481民初10091

王立山:

本院受理原告王德义诉被告王立山(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75****501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向公告送达本院(20230481民初10091号民事裁定裁定主文如下:准许原告王德义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王德义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十七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周岳          联系电话:0519-87622092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南渡法庭   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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