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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溧阳市溧城禾创广告工作室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2024-04-01 19:59: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苏0481民初12195号

溧阳市启睿优才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溧阳市溧城禾创广告工作室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81民初1219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  一、被告溧阳市启睿优才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溧阳市溧城禾创广告工作室支付承揽费用18032元并承担利息(以18032元为基数,自2023年1130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1元,保全费203元,合计454元,由被告溧阳市启睿优才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51元。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一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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