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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任晓忠、龚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3-12-06 17:06:09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2023)苏0481执881

任晓忠: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任晓忠、龚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房产评估报告。评估鉴定结论:根据本次评估鉴定溧阳市桂名园3幢2-501室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溧交字第52477号、溧交字第52477-1号)在价值时点2023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壹佰陆拾玖万捌仟柒佰贰拾柒元整(¥1698727.00元),含分摊土地价格、室内固定装修价格及阁楼价格、阁楼装修价格。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人:王鹏超,联系电话:0519-87116007,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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