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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0);苏0481破18号江苏云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公告

2020-12-03 16:20: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2020);苏0481破18号

 

本院根据江苏云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源环保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11月18日裁定受理云源环保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剑群律师事务所、常州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云源环保公司管理人,指定吴小萍为管理人负责人。云源环保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于2021年1月10日前向云源环保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博爱公寓1幢6楼常州恒信会计事务所;联系人:吴小萍、刘惠兰;联系电话:13506148166、13775231582)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1月19日下午2时在本院四楼第十九法庭(溧阳市罗湾路388号)召开。本案适用简化程序审理。

云源环保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云源环保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云源环保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云源环保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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