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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1);苏0481破7号江苏耀博机械有限公司的破产公告

2021-05-18 14:30: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2021);苏0481破7号

 

本院根据根据溧阳市团结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5月18日裁定受理江苏耀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江苏剑群律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为耀博公司管理人,指定徐建民为管理人负责人。耀博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2021年6月17日前向耀博公司管理人(联系人:李萍13815002152、周云15995030926、徐建民13057121608,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号剑群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本案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9时在溧阳市人民法院本院B楼六楼第三十六法庭(溧阳市罗湾路388号)召开。

耀博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耀博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耀博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耀博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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