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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1);苏0481破14号溧阳康美卫浴有限公司的破产公告

2021-05-26 13:54: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2021);苏0481破14号

 

本院根据溧阳康美卫浴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5月26日裁定受理溧阳康美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常州正则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康美公司管理人,指定叶鹏为管理人负责人。康美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2021年6月29日前向康美公司管理人(联系人:肖娴18961235296,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9号5楼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本案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7月7日下午2时在溧阳市人民法院B楼六楼第三十六法庭(溧阳市罗湾路388号)召开。

康美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康美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康美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康美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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