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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1)苏0481破5号之一溧阳市中宇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宣告破产公告

2021-07-07 11:27:54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2021)苏0481破5号之一

 

2021年4月30日,本院根据沈毅的申请裁定受理溧阳市中宇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本院于2021年7月6日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次会议听取了管理人清算工作报告。截至2021年7月2日,管理人已接管到的溧阳市中宇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货币资产1315597.51元、实物资产预估价1583765元,合计2899362.51元。另,管理人已审查认定的债权总额为11169028.02元(含登记并公示的职工债权)。本案审理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未提出重整、和解的请求,债权人也未提出重整的申请。2021年7月6日,管理人向本院报告,要求宣告被申请人破产。本院认为,根据被申请人溧阳市中宇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可以确认被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备宣告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7月6日裁定宣告溧阳市中宇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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