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5 14:17: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告
溧阳市展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2021)苏0481执恢365号检验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481破申3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主文如下:原(2021)苏0481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第二页正数第二自然段倒数第二行的文字“南国鼎峰公司”有误,现更正为“展宏机电公司”。本裁定书与被补正的民事裁定书同时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本案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王玉燕,联系电话:0519-87116002,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