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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1)苏0481破24号之三溧阳市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的破产终结公告

2021-09-10 08:34: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81破24号之三

 

2021年9月6日,溧阳市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溧阳市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名下无财产,不能清偿破产费用,请求本院终结溧阳市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院查明:经管理人调查发现溧阳市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现已无经营场所、无经营人员,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财产。管理人已审查认定的债权总额为4685487.36元。经管理人申请,本院于2021年8月25日裁定确认国家税务总局溧阳市税务局等3位债权人的债权(债权金额合计4685487.36元),于同日裁定宣告溧阳市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破产。另,截至2021年9月6日,本案已发生破产费用1832元。因债务人名下现无财产可供分配,不能清偿破产费用且无人愿意垫付破产费用,故溧阳市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终结本案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如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发现有依法应当追回的财产或者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加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9月10日裁定终结溧阳市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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