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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1)苏0481破19号之一溧阳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破产宣告公告

2021-09-15 14:02:53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苏0481破19号之一

 

     2021年5月28日,本院根据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溧阳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因溧阳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已经实际歇业多时,管理人未接管到溧阳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财务账本资料、财务电子账套,无法对该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管理人通过法院财产查询信息反馈,以及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车管所等单位实地查询,查询到该公司名下虽有车辆财产,但车辆下落不明;银行账户余额仅为7.8元,未发现溧阳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其他有效资产,也无债权可清收。根据本院确认的溧阳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清单,该公司的负债金额为24712686.33元。截止2021年9月6日,实际发生的破产费用5387元,另预期发生的破产费用即管理人报酬为数万元,该公司无财产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9月15日裁定宣告溧阳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溧阳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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