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9 15:02:02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8)苏0481破1号之四
因江苏中鹏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现有破产财产已确定分配方案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现管理人已按照分配方案分配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9日裁定终结江苏中鹏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