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5 11:17:16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公 告
2021年6月8日,本院根据溧阳市金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昆达锌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依法指定江苏日月泰律师事务所、常州恒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同时决定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因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生不宜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情形,本院于2021年12月8日决定本案转化为普通方式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