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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1)苏0481破2号之二江苏新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终结公告

2022-01-20 15:32:31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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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0481破2号之二

 

不当得利纠纷、股东出资纠纷等未决诉讼、执行案或有的财产,可待取得财产后再予以分配外,江苏新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现有破产财产已根据本院裁定认可的《江苏新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完结,现无破产财产可供分配,同时本案还存在未决诉讼、执行等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1月20日裁定终结江苏新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江苏新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应当继续执行职务。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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