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1 17:29: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根据何科的申请于2022年2月7日裁定受理江苏省溧阳市华洋肥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和常州汇丰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鉴于疫情防控要求,原定于2022年4月7日下午14时在本院B楼第十九审判庭召开溧阳市华洋肥料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变更时间和地点为2022年4月18日下午16时在本院B楼第三十六法庭。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院印)
附:法院联系人周俊华,联系电话:0519-87116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