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2 16:40:17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苏0481破46号之二
2022年8月22日,本院根据溧阳市金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常州市瑞腾塑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州市瑞腾塑胶有限公司管理人。查明,截至2022年9月27日,管理人已清查核实债务人常州市瑞腾塑胶有限公司的资产为0元,已审查确认破产债权(含登记并公示的职工债权)为6455970.06元。在受理本案后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务人及债务人出资人未向本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债务人亦未向本院提出和解申请。2022年9月27日,管理人向本院报告,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本院认为,根据债务人常州市瑞腾塑胶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可以确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备宣告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0月10日裁定宣告常州市瑞腾塑胶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