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3 17:19:13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苏0481破18号之三
因溧阳市濑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有的破产财产经以物抵债已处置完毕,且现该公司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0月12日裁定终结溧阳市濑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