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9 17:00:53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公 告
江苏兴盛重工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业经本院裁定认可,现有的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该公司暂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2月19日裁定终结江苏兴盛重工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如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发现有依法应当追回的财产或者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加分配。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