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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81破34号溧阳市郑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一债会公告

2023-07-07 17:06:11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2023)苏0481破34号

 

本院根据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3年7月5日裁定受理溧阳市郑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担任溧阳市郑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指定吴琴芳担任管理人负责人。溧阳市郑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于2023年8月10日前向溧阳市郑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吴琴芳13813582530、周洋13912309838,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湖中路9号5楼)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非现场方式召开,由管理人于2023年8月15日前以邮寄、微信、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向各位债权人送达债权人会议工作报告、临时债权表等会议资料。  

溧阳市郑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溧阳市郑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溧阳市郑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溧阳市郑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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