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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81破19号之二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公告

2023-08-28 21:29:57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苏0481破19号之二

 

2023年4月17日,本院根据溧阳市天目湖农业生态示范园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随机指定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本院查明,截至2023年7月30日,管理人已查明债务人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名下有车辆和商标登记信息,但并未实际控制到车辆,大多数商标已过专用权期限,不具有处置价值,除此之外,查无其他财产。另,管理人已审查认定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的负债总额为117851611.37元。在受理本案后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务人及债务人出资人未向本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债务人亦未向本院提出和解申请。2022年8月18日,管理人向本院报告,要求宣告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本院认为,根据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可以确认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备宣告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8月22日裁定宣告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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