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6 20:53: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公 告
因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名下的现有资产已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0月16日裁定终结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如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发现有依法应当追回的财产或者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加分配。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