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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1)苏0481破4号之三维克特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一案的公告

2023-11-21 16:51:2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2021)苏0481破4号之三

 

因维克特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的现有破产财产已按照确定的分配方案进行了分配,本次分配基本执行完结(个别特殊情况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1月21日裁定终结维克特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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