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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关于(2016)苏0481民初4378号判决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6-12-09 16:17: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6)苏0481民初4378

汤忠平:

本院于20161020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2016)苏0481民初4378号的公告,因笔误,特更正如下:将原公告中“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撤销。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程冬年,联系电话:0519-87033763,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二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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