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9 16:17: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6)苏0481民初4378号
汤忠平:
本院于2016年10月20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2016)苏0481民初4378号的公告,因笔误,特更正如下:将原公告中“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撤销。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程冬年,联系电话:0519-87033763,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二庭,邮编:213300。